【编者按】四年一度的世界杯时间又到了,社交媒体上的各种“直男癌”智障言论层出不穷,比如什么《女球迷的自我修养及看球准则》《世界杯期间的老婆女友行为指南》之类的东西。某些微博营销号为了博眼球,整天搞些把肉麻当有趣的低级烂梗蹭流量,low不忍视,令人作呕。偏偏大量的球盲群体最喜欢转发这些玩意,在社交网络上刷存在感,愚蠢而又不自知。
世界杯女生行动指南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媒体)
实际上,绝大多数四年一次跟风看球的男性伪球迷本身就已经很水了,还要强行在异性面前装懂球帝给别人科普扫盲,看起来是把别人当智障,殊不知自己科普的内容满篇谬误,更加智障。
一般来说,真正看球的球迷都是默默围观,然后支持的主队赢了发个博客跟球迷圈内的亲们互动一下什么的。写那种所谓弱智科普帖的十有八九就是优越感太强的伪球迷,非要博眼球享受吃瓜群众那种“哇,你好懂啊”的样子,半瓶子水咣当,傻得不行,搞得我们这些正常看球的人真的很尴尬了……
其实“直男癌”这个词语的内核并没有新意,但不代表性别歧视问题可以不被重视,性别歧视这个社会病确实没根除,而除了人,国内不少大众媒体普遍也是“直男癌”的重症患者。
作者:林知阳,香港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
导语:
巴西世界杯期间,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曾经不失时机地发表“2014世界杯女生行动指南”,指导女生如何正确地陪伴男友欣赏足球。中国青年报等媒体亦发表文章探讨“女球迷”的种种特点。虎扑足球的微博编辑则因为在转发一条段子时附上了有名的反女权口号“Go back to the kitchen(回厨房去!)”,最后以删帖道歉告终,惹出了不大不小的风波。
也许相当一部分读者并不会注意到这种叙述方式的偏颇,或认为这类叙述方式本就符合球迷群体中男多女少的社会现实,并无“歧视”之嫌。但是,相较于普罗大众,媒体从业者需要更为敏感的社会意识与长远的眼光,才能在新闻报道的 “尊重”、“有趣”和“现实”中游刃有余。尽管绝大多数媒体在女权个案上发声,为男女平等摇旗呐喊(参见冯媛《性别影响媒体报道之反思》和 《2013中国的12个女权时刻——年度公开行动回顾》,但一众媒体叙述中不知不觉流露出的“软歧视”则显示了更为根深蒂固的性别偏见。借用一个流行词,这或许是大众媒体的“直男癌”。以下为正文:
真球迷都是男的,女球迷都很无知?
无论在“真伪”上定义诸多标准,“球迷”这一概念本身是中性的——毕竟这只关乎爱好而非性别。但如若进行一个迷你文献分析,就会发现主流媒体对男女球迷的报道角度大相径庭。
《人民日报》三年之间在报道中提到的“女球迷”四次,“男球迷”仅一次,而“球迷”则过千次。关于女球迷的报道,部分节引如下:
“在圣保罗南区的一家美甲店,在一个指甲上画上世界杯元素图案的价格是3雷亚尔(约合人民币9元)……依然挡不住女球迷让世界杯“武装到手指”的脚步。”(2014年6月25日)
“就连最庞大的‘不懂球群体’女球迷们也可以坦承,‘看的不是球,是球星’。”(2014年6月13日)
“即便女选手、女球迷较少参与和关注的赛事,主办方也不忘请来美女拉拉队调剂气氛。”(2012年6月12日)
——不难看出,人民日报三年间四次提及“女球迷”,有三次都是针对其“爱美”“不懂球”的特点。而最近的一次,则更为有趣:
“……加时赛还没结束,有巴西球迷开始退场。一个女球迷跟一个阿根廷球迷发生了争执,不过很快被人拉开……”(2014年7月6日)
从论述分析(discourse analysis)的角度看,观察这件事“怎么被报道”,也许比被报道的内容更加说明问题:分明是两个球迷间的争执,却叙述成为“女球迷”与“球迷”间的冲突。寥寥十几字间隐含的是这样的假设:“球迷”群体就是男性群体——这也许某种程度上足以解释“男球迷”一词在报道中销声匿迹的原因。
无法否认的是,当前球迷群体中依然男多女少。但问题在于,主流媒体为女球迷定义只爱美、不懂球等诸多标签,甚至如人民日报微博那般给出《世界杯女生行动指南》,在漫画中泛化所有女生对足球一无所知的愚昧形象,只能强化这种偏见——明明数量众多的真女性球迷,也一样无差别地被吞噬进这种污名化的刻板印象之中。
人民日报词汇节选
“女大学生”“女博士”“女村干部”的女性标签
如果针对女球迷的刻板印象还能够用“真女性球迷”数量太少来勉强解释的话,那媒体广泛针对女性大学生群体、博士群体和公务员群体的报道方式则难以令人信服。在相当一部分的报道中,“女”字一词所附加的报道角度,往往与以下几个问题相关:
对女性的物化(objectification)。报道关注当事人的性吸引力,或评价当事人的外貌美丑、感情私生活。譬如此条新闻:厦大指责校长女副教授曾反映官员和女博士丑闻 (成都商报),新闻当事人的性别与“反映丑闻”的部分,在访谈中并非焦点,却被明显放大。
对性别角色的强化。报道集中关注当事人的婚恋、家庭问题(以及往往附带这一问题所引发的求职困局)——这一类报道,常见于社会版的女博士相关新闻。
此外,另一种惯常的方式在无关事件的“女XX”头衔之下,对当事人进行妖魔化。譬如西安晚报在上周所刊登的评论“‘儿嫌母丑’真有病,得治”中说道,近年来,高学历者不孝的消息屡见报端。此前,海南一位副教授就曾因治疗费、赡养费与母亲产生纠纷,主动磕三个响头和母亲断绝关系。重庆一位女博士竟然不认在农村爹娘,被弟弟曝光。每一期这样的事件报道后都会引发谴责声,说得难听一点,就是“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吗”。
事实上,不孝与性别并无关系,但这样一段评论,对副教授这一称呼无伤大雅,却恐怕又为“女博士”这词添上了一抹污名。
也许报道中出现的种种事件都基于事实。但叙述的方法与强调的重点,则切实的反映了媒体人对女性地位的态度和对多元社会的判断。
结语
媒体在性别平等方面所应该做的,并不仅仅包括在个案中伸张正义。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应该在转变社会语境(discourse)之上承担重要的责任。换言之,不以性别为标签来博取眼球,不以污名化无辜群体为幽默来赚取关注,需要媒体人的共同自律与自省。
但话说回来,我们为什么要努力改变当下语境,使女性球迷可以安然看球而不受偏见困扰呢?
——因为只有这样,不喜欢运动的男人们才能一样没有压力地享受着不看球的自由。
在这个意义上,女权即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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